⒈ 除名之后重新納入名冊。
引《南齊書·何昌寓傳》:“昌寓 在郡, 景素(宋 建平王 劉景素 )被誅, 昌寓 痛之。至是啟 太祖 曰:‘……瀝腸紓憤,仰希神照,辯明枉直,亮王素行,使還名帝籍,歸靈舊塋,死而不泯,豈忘德於黃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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