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紀傳體史書合數人于一傳,稱合傳。如《史記》之《孟子荀卿列傳》,《漢書》之《蕭何曹參列傳》等。
引清 趙翼 《甌北詩話·查初白詩》:“高士累朝多合傳,佳人絶代少同時。”姚華 《論文后編》:“曰合傳,數人一傳也;曰別傳、外傳,一人數傳也;曰附傳,隸于他人也。”
⒈ 數人的事跡,列于一傳,稱為「合傳」。如《史記》的〈管晏列傳〉、〈刺客列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