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告知節候。謂當令。
引《后漢書·明帝紀》:“十二月甲寅,詔曰:‘方春戒節,人以耕桑,其勑有司務順時氣,使無煩擾?!?br />北周 庾信 《羽調曲》之三:“涼風迎時北狩,小暑戒節南巡?!?/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