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賦詩不能或不成則罰酒三杯。
⒈ 謂賦詩不能或不成則罰酒三杯。 明 葉盛 《水東日記·聶大年警句》:“聶大年 詩,三十年來作家絶唱也,有文集若干卷。參見“金谷酒數”。
引袁衷 主事愛其《醉后跌起口占》詩云‘老我不勝 金谷 罰,傍人應笑玉山頽’之句。”清 周亮工 《王于一遺稿序》:“間友人讌集,即席賦詩, 于一 頽然甘 金谷 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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