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晉書·畢卓傳》:“太興末,為吏部郎,常飲酒廢職。比舍郎釀熟,卓因醉夜至其甕間盜飲之,為掌酒者所縛,明旦視之,乃畢吏部也,遽釋其縛。”后遂用以為嗜酒之典。
⒈ 后遂用以為嗜酒之典。
引《晉書·畢卓傳》:“太興 末,為吏部郎,常飲酒廢職。比舍郎釀熟, 卓 因醉夜至其甕間盜飲之,為掌酒者所縛,明旦視之,乃 畢吏部 也,遽釋其縛。”周斌 《和劍華醉歌行》:“又不見鼾眠爐側 畢吏部,酒賊之名亦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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