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給事中行使職權,駁正制敕之違失而封還章奏。
引《宋史·劉一止傳》:“﹝ 劉一止 ﹞遷給事中……居瑣闥百餘日,繳奏不已,用事者始忌。”《續資治通鑒·宋哲宗紹圣元年》:“帝曰:‘去冬以宮中缺人使令,因召舊人十數輩,此何繫外廷利害,而 范祖禹、豐稷、文及甫 并有章疏陳古今禍福以動朕聽, 希純 等又繳奏爭之,何乃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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