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刑具名。
引章炳麟 《與篁溪書述獄中事》:“而獄卒復造私刑為鉗剝計,其法以帆布為梏,反接兩手縛之,加以木楔,名曰軟梏。梏一小時許,則血管麻木,兩臂如針刺狀,雖巨盜弗能勝,號呼宛轉,聲徹全獄,其虐較拶指為甚。”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shishangyizu.com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