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天子將田獵所獲的禽獸分賜群臣。
引《周禮·春官·小宗伯》:“若大甸,則帥有司而饁獸于郊,遂頒禽。”鄭玄 注:“頒禽,謂以予羣臣。”《禮記·祭義》:“古之道,五十不為甸徒,頒禽隆諸長者。”鄭玄 注:“頒之言分也。”《詩·小雅·車攻》“徒御不驚,大庖不盈” 宋 朱熹 集傳:“此章言其終事嚴而頒禽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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