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匾額題字。
引《南齊書·禮志上》:“至於朝堂榜題,本施至極,既追尊所不及,禮降於在三, 晉 之 京兆,宋 之 東安,不列榜題。”章炳麟 《訄書·訂文附正名雜義》:“夫惟官號地望,箸於榜題,施於傳志譜録者,必用今名,而他語皆不得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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