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給未成諸侯國的子、男賜以土地。
引《周禮·春官·大宗伯》:“五命賜則。”鄭玄 注:“則,地未成國之名。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賜之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者。方三百里以上為成國。”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guī)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shishangyizu.com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