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原指抽厘捐。后亦泛指抽稅。
⒈ 原指抽厘捐。后亦泛指抽稅。參見“抽釐”。
引《清會典事例·戶部·直省厘局》:“咸豐 六年奏準, 盛京 兵餉支絀,現(xiàn)令店商於買貨之家,照所買價值,每東錢百千,抽捐東錢一千。”
?含義網(wǎng)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guī)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shishangyizu.com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wǎng)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lián)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