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宋風俗,謂因人在遠方或深閨中,使人代拜見,以示敬意。
⒈ 唐 宋 風俗,謂因人在遠方或深閨中,使人代拜見,以示敬意。
引宋 沉括 《夢溪筆談·雜志二》:“唐 風俗,人在遠或閨門間,則使人傳拜以為敬。本朝兩 浙 仍有此俗,客至欲致敬於閨闥,則立,使人而拜之。使人入見所禮,乃再拜致命。若有中外,則答拜,使人出復拜客,客與之為禮如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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