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草擬制書。
引《新唐書·薛元超傳》:“省中有盤石, 道衡 為侍郎時,常據以草制, 元超 每見輒泫然流涕。”《宋史·朱勝非傳》:“建炎 改元,試中書舍人兼權直學士院。時方草創,勝非憑敗鼓草制,辭氣嚴重如平時。”明 王瓊 《雙溪雜志》:“凡草制纂修等事,惟翰林院掌之。”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shishangyizu.com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