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公文用語,意為經調查毫無真實的證據。
例事出有因,查無實據。
英investigation reveals no evidence; give the benefit of doubt; inspections reveal no evidence against the suspect;
⒈ 經過調查或審查,沒有確實的根據或證據。常同“事出有因”連用。
引魯迅 《南腔北調集·作文秘訣》:“我曾經講過幾句做古文的秘訣,是要通篇都有來歷,而非古人的成文;也就是通篇是自己做的,而又全非自己所做,個人其實并沒有說什么;也就是‘事出有因’,而又‘查無實據’。到這樣,便‘庶幾乎免于大過也矣’了。”
徐炳昶 《徐旭生西游日記》:“道路傳言又謂本團有飛機,有大炮……飛機雖屬‘查無實據’,而大炮則殊屬‘事出有因’。本團因為要放輕氣球,探查高層的風向,所以帶了不少長五六尺、徑六七寸的大鐵管子。”
⒈ 經過調查后找不出確實的證據。
引《歧路燈·第一〇一回》:「那兩個差頭,白白的又發了一注子大財,只以『查無實據』稟報縣公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