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判罪。
引《墨子·迎敵祠》:“凡出入為流言,驚駭恐吏民,謹微察之,斷罪不赦。”《晉書·刑法志》:“律法斷罪,皆當以法律令正文,若無正文,依附名例斷之。”宋 蘇轍 《論邊防軍政斷案宜令三省樞密院同進呈札子》:“文臣吏民斷罪公案并歸中書。”
?含義網(wǎng)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guī)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shishangyizu.com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nèi)容來源于網(wǎng)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qū)δ斐闪巳魏纬潭鹊膫Γ埣皶r聯(lián)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