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附帶上奏。
⒉ 指奏稟。
引《后漢書·郎顗傳》:“謹復條便宜四事,附奏於左。”
引宋 梅堯臣 《碧云騢》:“﹝ 馬遵 曰:﹞‘請中官奏,臣不敢退。’中官曰:‘只知傳宣,不管附奏。’”
?含義網(wǎng)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guī)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shishangyizu.com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wǎng)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lián)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