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效法自然和天道。
引《莊子·漁父》:“愚者反此,不能法天而恤於人。”成玄英 疏:“愚迷之人反於圣行,不能法自然而造適。”漢 荀悅 《漢紀·哀帝紀下》:“臣聞王者立三公法三光,立九卿以法天。”清 龔自珍 《乙丙之際塾議第十七》:“規天矩地……順陰陽,布時令,陳肅圣哲謀,教人主法天,公卿、師保、大臣之世言也。”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shishangyizu.com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