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監察禁止;伺察防備。
引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平叔 請限商人鹽納官后,不得輙於諸軍諸使覓職……請令所在官吏嚴加防察。如有違犯,應有資財,并令納官。”《資治通鑒·唐高祖武德元年》:“碩 見諸胡浸盛,陰勸 軌 宜加防察,由是與戶部尚書 安脩仁 有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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