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佛教語。謂果地之證悟。果與因相對而言,在因位之修行曰因修,依因修而證果地曰果證。
引唐 彥悰 《<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序》:“剖析空、有,顯別斷、常,示之以因修,明之以果證,足以貽范當代,軌訓將來?!?br />明 陳汝元 《金蓮記·首引》:“章丞相 讎擠 南海,印禪師 果證西天?!?/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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