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稱“歸納法”。“演繹推理”的對稱。簡稱“歸納”。從包含特殊性知識的前提推出包含一般性知識的結論的推理。這里所說的特殊和一般都是相對而言的。完全歸納推理和科學歸納推理是必然性推理,簡單枚舉歸納推理則是或然性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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