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偽造的證據;假證據。
英perjury; false withess;
⒈ 指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
引《清史稿·刑法志一》:“復先后奏上《新刑律草案》,《總則》十七章……曰關於偽證及誣告之罪。”
姚梅鎮 《法學知識手冊·訴訟法》:“偽證者是有意捏造、歪曲、擴大、顛倒事實進行陷害或者包庇,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⒉ 假托偽造的證據。
引康有為 《偽經考敘》:“主人所著《<毛詩>偽證》《<古文尚書>偽證》……既徧攻偽經,何不合作一書?”
⒈ 法院審判案件時,其證人、鑒定人、通譯,對于有關案情的事項作虛偽的供述者,稱為「偽證」,依法應受相當的處罰。
"偽證"解釋:
指作偽證的行為,即故意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
近義詞:
假證、假言、假詞、誣告
反義詞:
真證、實言、實話、實詞
組詞:
偽證罪、偽證行為、偽證案件、偽證處罰
一年級造句:
1. 我們不能說偽證,要說出真實的情況。
2. 偽證會讓真相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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