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任用。
⒈ 任用。
引《后漢書·宦者傳論》:“稱制下令,不出房闈之閒,不得不委用刑人,寄之國命。”
唐 元稹 《代諭淮西書》:“以 烏尚書 有委用親信之恩,故授之以爪牙衛(wèi)己之眾。”
《老殘游記》第二回:“現(xiàn)在天氣漸寒,貴居停的病也不會再發(fā),明年如有委用之處,再來效勞。”
⒈ 任用。
引《三國演義·第四九回》:「今日逢大敵,軍師卻不委用,此是何意?」
《老殘游記·第二回》:「明年如有委用之處,再來效勞。」
反撤職
1、光緒三十一年,江留辦京畿冬防,協(xié)同守衛(wèi)皇宮禁地,經(jīng)直隸總督袁世凱保奏,以知府留于直隸委用。
2、乃將玄德書與眾官看曰:主公書中,把荊州托在吾身上,教我自量才委用。
3、一下午,一個評委用甜膩的聲音對維谷說:他略勝一籌哦,你最近退步啦!
4、有些工作崗位很重要,如果縣委用人不當,很可能要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5、執(zhí)行北洋飭令啊!他們說,即使是我們這些商董委用,都得通過北洋,就更不用說這些小股員啦!他們考核就行啦!只要他們再次考核情形不合適,就開!
6、土地資產(chǎn)被村兩委用房地產(chǎn)項目盤活,拆遷補償?shù)摹八厘X兒”成了“活錢兒”,既解決了失地村民居住問題,還通過出售富余房源充實了集體經(jīng)濟資本。